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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政务公开 坚持依法治税 促进滨州地税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作者:滨州市地税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4-08 23:59:29
    近年来,滨州市地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和“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理念,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在内容形式上求创新,在督促指导上抓落实,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力实施“阳光作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促经了滨州地税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先后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青年文明号”、“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十佳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为市局领导班子荣记集体二等功;今年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廉洁勤政效能效率先进单位”、“执法责任制工作优秀执法机关”、“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春兰来滨州视察时,对滨州地税部门依法行政、效能效率和政务公开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简要回顾我们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做法,可以概括为“五个突出”:
  一、突出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行政务公开的紧迫感
  政务公开不仅是一种工作方式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重要原则,是建设“阳光政府”、实现“阳光地税”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地税”的现实需要。为此,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位置,放在关系地税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来把握、来部署,并多次在全系统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行政务公开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友庆同志经常告诫大家:“建设阳光政府是人民的心愿,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大势之所趋,谁不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在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工具,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地税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所采取的措施,营造全社会了解地税、关心地税、支持地税的社会氛围,为推行政务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强化领导,有力地提供推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
  为把政务公开的工作做好、做实,市地税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友庆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等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内容的制定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有关单位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五个一起”,即将政务公开与组织收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并切实做到了“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任务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了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内容延伸,不断拓展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域
  为把我市地税机关建设成为制度规范、工作高效、服务优良的“窗口”,我们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建立了集税款征收、监控和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办税服务大厅,制定了十项行政管理制度和十项业务管理制度,将政务公开内容全部上墙公开,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一是推行公开办税制度,实施“文明办税八公开”。对税目、税率、应纳税定额利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将税收法规公开、岗位责任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办税时限公开、违章处罚公开、工作纪律公开、社会监督公开,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大力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办税服务厅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分别将严格执法、公开办税、文明征收、热情服务、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大幅度地简化审批手续,取消不适应形势、制约经济发展的审批项目,对继续保留的,从操作程序上予以规范和完善,将原来国家规定的审批、核准事项共25项,只保留了4项,精简率达到了84%。三是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公开。自实行政务公开以来,我局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对一些比较敏感、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公示。如在干部任免方面,从群众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到组织任命等程序均实行公开。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共提拨任用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30人,安排职工子女就业4人,招录公务员和机关事业编制人员69名,均按规定对重点环节进行了公示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得到了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依法治税方面,全市地税部门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除对税目、税率一些收费情况公开外,还落实了“三榜公示制”,将纳税业户控管情况、税负核定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定期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零散性、流动性、隐蔽性税收的征管到位。同时,大力开展“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税收执法人员”活动,定期发放“一表一卡一函”,即:《税收执法监督评议表》、《征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执法监督评议卡》、《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税收执法行为置于社会各级和纳税人的监督之下,这些做法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四、突出形式创新,充分激发推行政务公开的生机活力
  创新是地税工作的灵魂,是推动地税工作不断向高层次迈进、新水平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推行政务公开再登新台阶的关键措施。为此,我们在推行政务公开中,不囿于过去的做法和已有的模式,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坚持把创新精神和求实态度结合起来,把上级指示要求和地税实际结合起来,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促进地税工作结合起来,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推行政务公开的方式和载体。一是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大额行政处罚和减免税事项举办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准确性。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局域网、政务公开栏、墙报、板报、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2005年,制定颁发了《对全系统地税干部职工不良从政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滨州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服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的若干规定》,分别于4月22日和11月23日在《滨州日报》上全文进行了登载,并公开了监督电话、网上投诉地址、邮编和通信地址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制印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预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便民服务卡等,公开一切应公开的事项;三是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四是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明示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监督;五是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六是公开领导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七是在各纳税服务大厅设立电子评价仪,以信息化为支撑,接受纳税人监督。并从社会各届聘请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既讲成绩又讲不足,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突出督导落实,确保推行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推行政务公开与其他工作一样,关键是狠抓落实,关键是实际效果,关键是持之以恒。为确保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我们每年两次组成考核小组进行督导检查。一方面要求考核小组认真按照市局规定的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对政务公开中列示的公开项目,逐一检查督促,对具体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案例及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另一方面,市局强调政务公开工作尚不完善,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难免会出现“真空地带”。对照政务公开所列示的内容、项目,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制。由于我们高度重视“阳光地税建设”,因而,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十五”期间,全市地税收入总量比“九五”计划期间收入总量增加42亿元,增长177%。特别是2005年,全市地税收入总量首次突破20亿元,增幅在全省名列前茅,超过聊城、德州两市,迈上新的台阶,初步进入全省第二方队;收入结构也进一步调整优化,地税收入纳入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的比重达到了70.69%,地税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了93.77%,为全市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