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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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7-09 16: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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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8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了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下面简要传达一下这次座谈会的情况和主要精神。
一、会议概况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一年多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共120多人与会。我省王仁元常务副省长和宋卫国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适时,监察部副部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玉赋出席了会议。9个省(市)和6个中央直属部门作了大会发言。王仁元常务副省长代表我省发言,汇报了我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我省是为数不多的连续两次在全国会议上发言的省份之一。 会期一天。上午由李适时同志主持,北京市、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广东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国资委先后作大会发言,交流各自的工作情况。下午的会议由李玉赋同志主持,江苏省、湖北省、四川省、公安部、银监会交流了情况。何勇同志参加了全天的会议,并在听取会议发言后作了重要讲话。 二、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何勇同志的讲话中。 何勇同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组织领导有力,治理思路清晰,协同配合密切,政策研究深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一是自查自纠工作初见成效。全国有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被纳入自查自纠范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也普遍开展了自查自纠。到今年3月,全国收缴不当所得5.6亿元。通过自查自纠,行业主管者和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商业贿赂“潜规则”正在得到纠正。二是查办案件工作成绩显著。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2005年8月至今年3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889件,涉案金额52.7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4772件,占21.8%,涉及厅级干部99人、县处级738人;涉及重点领域和方面的案件14007件,涉案金额36.25亿元,分别占总数的64%和68.7%。三是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刑法修正案(六)》和《反洗钱法》的通过,扩大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为有效防止非法资金转移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逐步健全行业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一批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规章,在加强源头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何勇同志指出,要正确判断和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国内形势看,“十一五”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目前一些领域和行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实现“十一五”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就必须准确认识和牢牢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下大力气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效益;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从政。从国际形势看,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影响了国际社会对我国投资环境和商业活动的正面评价,妨碍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增强对国外投资的吸引力,为我国有实力、有信誉、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际工作看,虽然治理商业贿赂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工作中仍存在着思想重视不够、办案力度不大、把握政策不准、治理措施有效性不强和长效机制建设进展迟缓等问题。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一些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外国公司在华行贿问题逐步凸显,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何勇同志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要加大重点领域和行业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继续把六大领域和九个方面作为治理重点,深化自查自纠,严格标准,从严把关,注重实效。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越到后期,越要加强领导和督查,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善于抓住这些领域和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治理,力争取得突破。在工程建设领域,要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中搞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在土地出让领域,要重点解决违规协议出让、非法改变土地用途、指定评估机构或干预评估、泄漏底价等问题;在产权交易领域,要重点解决国有产权不进场交易、搞暗箱操作、虚假评估、违规操作等问题;在政府采购领域,要重点解决违规招标投标、评审等问题;在医药购销领域,要重点解决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财物、回扣或提成,以及在评审、认证、检测、稽查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在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要重点解决在资源规划、立项、开发上谋取非法利益、违规出让资源使用权等问题。其他九个方面要重点就发放贷款、定损理赔、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公司上市、体育彩票销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要突出办案重点,着重查处国家公务员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案件线索的收集和管理,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大要案报备制度和查办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督办,帮助下级机关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不当行为。三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加快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服务和评价体系,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监管标准、奖惩机制,对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坚决予以惩戒。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权力行使。支持和引导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事业单位会员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四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管理体制改革,针对建设单位高估冒算、擅自变更规划和施工单位围标、串标的问题,修订有关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办法和资质管理规定;加快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的市场机制建设,逐步缩小土地划拨和协议出让范围;推进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无偿取得的采矿权的有偿处置工作;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动态监管;改进药品注册审批办法,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切实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等问题,形成合理的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专家库的管理,规范专家评标行为,逐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稽查;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大反洗钱力度。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五要加大政策研究和执行力度,准确把握和贯彻中央要求。要正确把握对不同性质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幅度,准确适用法律和纪律,纠正定性不准、宽严失当等问题。要结合实际把中央要求具体化,增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注意借鉴国际社会防治商业贿赂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有效打击国外跨国公司行贿的措施。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政策和制度,搞好工作指导。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政策正确有效执行。 何勇同志强调,要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二要搞好“三个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相结合,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与纠风工作相结合,努力取得综合效果。三要加强舆论宣传,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要强化督促指导,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进程,围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各级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搞好组织协调,增强工作整体合力。要重视信息综合工作,为制定决策和实施指导提供依据。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针对换届工作带来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搞好工作衔接,进一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