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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交流材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7-09 16:27:44

                 滨州市工作交流材料
         滨州市治贿领导小组副组长、正县级检查员  王允通
                 (2007年6月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滨州实际,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坚持以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项任务同步进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康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104个,整改98个,上缴现金和实物折合人民币39.68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42件,查结案件128件,涉案金额753.17万元,其中涉及工程建设6件、医药购销54件、资源开发3件、银行信贷7件、出版发行1件、电信3件、其他领域68件。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2006、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在去年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市委市政府领导认真学习上级工作精神,做了认真研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立即召开了会议,研究成立了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将治理工作责任分解到22个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内容及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同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层层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市共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169个,成员单位1291个,专门从事治理工作的办公室人员534人。二是召开了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设立了专门办公地点,配置了办公设备。研究制定下发了《滨州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召开了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印发了中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文件及有关领导的讲话,同时,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七次全会上,市长、市纪委书记分别在会上作了专题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为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媒介,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辩论赛、编发简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治贿工作领导小组,首先,认真组织市直部门并督促县区举办了“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邀请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专家讲课,9000多人接受了廉政教育。二是组织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直机关党委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辩论赛活动,督促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在全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拒绝商业贿赂签字承诺活动。三是通过收集整理近几年在不同领域发生的贪污腐败、索贿受贿典型案例,以图片、影像资料配以解说等形式,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深刻反思商业贿赂在社会活动中的危害。去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题会议484个,制定下发各类文件867个。编发《简报》或《工作动态》589篇,为推动专项工作的扎实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服务发展大局,把握工作重点,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正确方向。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指导原则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照部门负责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普遍制定了统一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特别是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治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和单位以及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单位,进行了深入检查,认真调查摸底,分类处理,使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如,市交通局为确保自查自纠各个环节的扎实有效,对工程建设及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工作,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进行自查。市国土局针对系统内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在全局推行了科长轮岗和工作人员换岗,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卫生系统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财物收缴管理办法》,设立了自查自纠专项账户。上缴现金和实物折合人民币39.68万元。同时配合市工商局检查医院16家,处罚14家,处罚金240万元;邹平县重点治理民警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以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博兴县开展了治理中介服务中帐外暗中收受回扣、财物及其他利益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狠抓案件查办,切实解决社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市各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把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拓宽案件投诉渠道,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滨城区建立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投诉举报网络,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开通了网上在线投诉,并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投诉奖励办法。截至目前,全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42件,查结案件128件,涉及公务员1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其中,查办了滨州市原丝绸公司原经理、党委书记高焕友(正处级)涉嫌受贿50余万元、挪用公款15万元案,高焕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查办了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杨英成受贿案,目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查办了胜利石油管理局纯梁采油厂副厂长吴志斌受贿案等。有力的震慑和遏制了商业贿赂犯罪。
(五)积极创新制度,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制定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了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制定了《滨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滨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对强化依法监督,规范依法行政,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二是按照省治贿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题理论研究的通知》部署要求,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撰写报送了理论研究文章60多篇。撰写了《滨州市关于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发挥其治理商业贿赂作用》专题调研报告。三是深入推进了“四项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四项制度”。制定出台了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完善了村务、厂务、公用事业办事制度。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检验治贿工作成效,一是根据《山东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滨州市关于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行考核评估的意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依据,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市治贿领导小组,在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多次督促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年终全市工作综合考核,对8县区和市直100多个单位进行了考核。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虽然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认为自身不属于重点治理领域或行业,存在应付思想。二是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律、特点,调查研究、分析还不够,工作主动性还不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以这次座谈会议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决不能松懈,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地把这项工作开展好。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二是继续组织协调好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抓好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商业贿赂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同时,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门协调配合,经常召开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
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