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民:村级财务审计做到“四个必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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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室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1-14 08:4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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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山东省惠民县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的新模式,在14个乡镇1282个村实行了“村财乡管村用”的资金管理模式。年底各乡镇纪委牵头由乡农经站负责组织一次村级财务审计,从村级收入来源入手,审查村级各项经济收入是否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和管理,有无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村级支出入手,审查各村是否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和审批制度,各项支出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在审计过程中实现“四个必须审”,即:干部离任必须审、干部调整必须审、任职三年必须审、村级换届必须审。逐步实现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立体式监督转变,做到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要作为审计重点查深查细,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村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使村级财务在程序上合法无误,帐面上客观真实,不弄虚作假,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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