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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县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制度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1-28 09:21:11
    近日,沾化县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制度。 此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开展,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而推出的,此举进一步完善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提出实施廉政合同制度的时限要求。2008年春季开始,各学校基础建设设施项目,校方与建筑商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二是明确廉政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该履行的廉政行为;各方在廉政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各方可根据廉政建设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合同内容, 三是落实廉政合同制度,并且贯穿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对工程双方廉政建设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签订的廉政合同要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教育局保存一份。教育局党委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廉政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验收时将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指标,检查结果计入学校年终工作考核。 四是学校主管领导抓好、抓实廉政合同制度的落实。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廉政合同制度作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宣传,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把握好关键环节,保障履行严肃性。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报告推行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效规范和推动沾化教育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