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民县实施信访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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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2-18 08:4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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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惠民县为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力度,在全县实行信访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因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侵犯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拒不执行有权处理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等六种行为导致信访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具备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且有不受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的、在接待来访时态度冷硬和政策法规准确等八种行为的;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推诿敷衍不作明确答复的、不按信访规定时限办理的、对事实清楚符合政策法规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不能公正处理等行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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