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观念求共识,构筑抵制“带病提拔”的思想防线。对干部的评价坚持“四重四不轻”原则。即重能力不轻品行、重素质不轻本质、重水平不轻作风、重业绩不轻问题,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品能兼优的原则,在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职”现象的发生。同时实行“四谈”制度。即任职前谈嘱托话、有举报谈提醒话、现苗头谈诫勉话、离任后谈安慰话。
二是抓诊断求预见,建立预防“带病提拔”的监测防线。一是让群众“把脉”。工作中坚持把“初诊权”交给群众,做到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公开、民主推荐及考察时间公开、任免结果公开。二是让部门“会诊”。对需调整的干部,坚持征求本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三是抓规则求规范,设置避免“带病提拔”的程序防线。一是在提名程序上,坚持“六个不提”。即:不是后备干部的不提名;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对民主推荐得票率不集中的不提名;有不良反映,经核实有影响使用问题的不提名;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或经济上有争议的不提名;酝酿中有异议的不提名。二是在决策程序上,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上,坚持把好四个步骤:介绍情况不遗漏,讨论审议不划框,划票表决背对背,决定过程多监督。
四是抓机制求长效,形成杜绝“带病提拔”的制度防线。一是实行考察干部责任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原则。二是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制。在确定考察对象、提交干部任用初步方案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给予正式公文回复。三是实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增强防腐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