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财政执法责任制”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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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4-17 11: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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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财政执法责任制”会议召开,贯彻落实中共滨州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落实“两制”工作情况,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暨落实“两制”工作任务。省财政厅纪检组长李振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葛伟,市政府副市长尚龙江出席会议,李振声、葛伟同志就加强新形势下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推进财政改革问题讲话。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完善“一个体系”。即完善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是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一个是确保财政干部队伍的安全。严格“四项纪律”。就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体现“五个融入”。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财政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之中,融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融入到财政机关文化建设之中,融入到机关党的建设之中。各级财政部门在抓好财政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反腐败源头治理的重要职责。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葛伟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权力运行和落实财政管理制度的监督;要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构筑源头治本的公共财政体制制度防线,以改革的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互动机制,将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将监管预算执行的责任落实到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将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规范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范围,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制度,逐步推进代建制,实现依法治税理财;要通过构筑对财政运行的制约监督防线,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会议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财政执法责任书,把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牵头的源头治腐职责任务和财政执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为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增聘了特邀财政监督员,修订印发了《特邀财政监督员实施监督暂行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