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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前移关口严防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升学酒”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7-13 10:13:46

    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反对铺张浪费,有效预防党员干部假借“升学酒”、“谢师宴”敛财,惠民县纪委日前发出通知,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大操大办“升学酒”、“谢师宴”。
    通知重申,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不参与、不大操大办“升学酒”、“谢师宴”,自觉遵守“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向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打招呼、发“红帖”;不准借操办子女“升学酒”、“谢师宴”之机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宴席;不准超过10桌席位和当地消费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升学酒、谢师宴”,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事后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子女升学报告表》,并及时将报告表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
    通知强调,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升学酒、谢师宴”的行为要严格遵循报告制度和告知制度。对把关不严,出现大操大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将责成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对假借“升学酒、谢师宴”敛财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为加强对操办“升学酒、谢师宴”的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城各大酒楼设置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0543-5321424),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