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深入开展“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
一、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新农合制度保持规范运行。下发了《滨州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导意见》,明确界定了新农合筹资标准、基金分配和使用、补偿方案设定、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2011年全市参合人口达到301.74万人,较2010年增长5.56万人,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100%。指导各县(区)及时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将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全市统一设定75%,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到85%;二级医疗机构院补偿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三级医院提高到40%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到8万元以上。结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颁布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法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9月份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诚信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努力提高定点医院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维护病人健康权益。2011年1-11月份全市新农合累计补偿参合农民875.30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率达到290.08%;累计补偿支出5.19亿元,其中为23.47万住院病人补偿医药费用4.01亿元,补偿门诊病人医药费用1.18亿元,3766人获得万元以上补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72.86%,新农合保障水平较2010年明显提高。
二、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3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年”和“服务质量提高年”活动的通知》,对创建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2011年新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190个,通过以点带面,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二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在县(区)推荐和市级遴选的基础上,成立了110名公共卫生管理、社区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的基本公共卫生专家库。制定下发了《滨州市落实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意见》,从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成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团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三方面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完成了全市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265.29万人,建档率为70.20%,居全省之首。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督导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均成立了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儿保、妇保、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科室,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五是深化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模式,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请市政府在博兴县召开了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努力落实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契约式服务”新机制,年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覆盖50%的居民家庭。
截止2011年12月12日,全市累计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370.86万份,建档率98.13%。全市36.16万65岁以上老人、19.55万0-6岁儿童、3.43万孕产妇、25.17万高血压病人、4.87万糖尿病人、6395名重性精神病人纳入规范化的管理和定期随访服务。
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价销售。2011年1月,博兴、滨城、无棣、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相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162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