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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基层党员 服务人民群众 架设党群干群关系连心桥
作者:研究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4-22 17:18:18

管好基层党员 服务人民群众
架设党群干群关系连心桥
中共滨州市纪委 滨州市监察局

    去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系统在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中,从管好基层党员干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入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架起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较好地深化了活动主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廉政建设重心下移,筑牢执政为民的坚实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处于社会生活的第一线,与群众朝夕相处,是团结、组织、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共同纲领的先进分子,同时也是群众了解党、认识党的窗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如何、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主题实践活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实施“双基工程”为载体,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心下移,坚持从基层党员着手,突出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建章立制,以制度立规矩。我们在调查处理多起农村群众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的农村党员和基层站所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化,不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基层还比较薄弱。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从滨州实际出发,分别制订了村级党员、干部和乡镇(办)及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五带头”、“十不准”的具体规定,在基层党员中广泛推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各项监督制度,并配套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在此基础上,狠抓了《中共滨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廉政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民主议政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四项制度”,从而在制度上规范了基层党员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干的事项如何接受监督。另一方面严格约束,以检查促廉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五带头”、“十不准”要求,严格教育、监督、约束基层党员干部,注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他们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意识,切实解决了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卓有成效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了他们一心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锻造了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树立起了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
    二、坚持民主议政集民智,探求由民作主的决策管理机制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中“一言堂”倾向抬头、民主政治建设薄弱等问题,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管好基层党员干部的重要措施,始终紧紧抓在手上,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机制。我们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农村“民主议政日”活动,规定每月5日为农村“民主议政日”,由县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党员集中活动、村务(财务)公开和村民代表议政“三项活动”。党员集中活动中,除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外,每次须确定一、两个本村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村务(财务)公开,则把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村民代表议政,不但把凡属本村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而且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接受党员或村民代表的质询,并由乡镇办纪委和组织部门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通过开展民主议政日活动,不但达到了从决策依据、决策执行到决策结果等全过程的动态公开,实现了“阳光执政”,而且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改“当官要为民做主”的传统决策方式,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由民做主”、问计于民的村级组织民主决策良好机制。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愿、广泛集中民智、合理实现民意,直接提高了各项决策的“民意含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今年2月份起,该项活动又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开。这一做法被中央政策研究室在2005年102期《简报》上专题刊发推广。
    三、坚持畅通渠道听民声,健全务实为民的诉求机制
    信访渠道“不通”是信访问题的症结之一。主要表现是公民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和受理诉求、解决问题的渠道不够畅通。近几年来,特别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努力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构筑起一条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服务群众的信访“高速公路”。一是实行公开联合接访,变“堵访”为“迎访”。针对一些信访举报人东跑西颠,多头举报,少数部门和单位处理问题推诿扯皮,容易导致重复、越级和集体访等问题,在总结滨城区建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经验的基础上,去年初,我们先后在各县区相继建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个大厅对外。接待中心由信访部门牵头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心派驻督查组,公检法司、城建、国土、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家部门参与,从而保证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只进一个门就能得到初步解决,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办理情况的反馈。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我们规定从2005年11月份起,每月3日为全市“大接访”日,在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开展联合大接访,逐步构建起主要领导带头接访、有关部门联合参与、市县(区)乡(镇办)三级联动的高规格、全方位、立体式大信访格局,大量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上访总量明显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变“避访”为“寻访”。我们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着眼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各乡镇(办)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员队伍,对辖区内存在的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发生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潜在的问题和重要的社情动态,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早预见,加强预防,努力把纠纷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发生,确保农村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变“释访”为“办访”。我们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对群众信访实现限期办理制度,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限期办理,不能只作解释说明,把精力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去年以来,全市在市、县、乡、村四级层层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对本级范围内的来信来访以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先行调解,确实调解不了的报上一级人民调解组织。对难以适用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责成乡镇(办)调解委员会根据问题性质提出处理建议,党委书记召开协调会议、签发交办单,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结,确保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2005年,我市上访人数、次数同比分别下降8.8%、12.3%,并且连续3年无进京集体上访,全市出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各项事业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滨州已成为山东省最安定有序的地区之一。
    四、坚持严肃党纪解民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个别乡村、基层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特别是在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玷污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许多群众上访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都是由此引发的。我们认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放在第一位,在这方面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为此,在坚持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办乡村、基层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坚持不懈地查处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案件,让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2005年1月至今年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查科以下干部、农村党员案件635起,占全市案件总数的94%,其中涉及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就达602起,占案件总数的89%。此外,我们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认真处理基层信访举报并举,市纪委监察局先后调查处理市领导批办的情况复杂、积压时间长、难度大的信访举报86件,使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顺利及时得到解决。通过查办案件,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平安滨州”建设,赢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大群众的赞同。
    (此文系全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经验交流会发言材料。市纪委研究室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