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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
作者:研究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4-23 10:16:0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努力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进程中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着眼于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部署,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近几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指导思想方面,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创造奋力超越氛围,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新举措,逐步改变了由过去以查案惩处为重点向为全面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服务的转变。在推进工作方面,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是非得失、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运用政策和策略,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来提高执行纪律的水平,力求把政治、经济、社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中,营造鼓励人干事业、支持人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更新观念方面,确立了抓好经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也是政绩,惩治腐败是政绩、有效预防腐败也是政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政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是政绩等观念,改进了思想方法,拓宽了工作思路。全市上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政绩观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拓展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在抓惩治、抓遏制毫不放松的同时,逐步加大治本和预防的力度,发挥反腐倡廉综合效能,是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近两年在深化源头治理方面,我市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抓廉洁自律工作,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从教育入手,在狠抓各项规定落实的同时,把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来抓;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注重综合治理,推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抓纠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的方针,注重发挥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的作用,围绕抓好工作落实,完善监管制度,建立查防机制,促进了行风建设逐步向全面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转变。抓监督制约,围绕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拓展“三公开”,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在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的一站式集中审批和网上举报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03年以来,我市信访总量持续下降,2003年到市上访总量同比下降20%,集体上访下降60%,到省集体上访下降50%;2004年到市到省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集体上访下降33%;2005年,滨州到市上访人数、次数同比分别下降8.8%、12.3%,并且连续3年无进京集体上访,全市出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各项事业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滨州已成为山东省最安定有序的地区之一。
    三、坚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提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党的宗旨,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都是与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格格不入的。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03年以来,我市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深化农村、城市社区、街道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向基层延伸。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工作重点从子女上学、百姓看病、农民负担等入手,把解决群众急、难、愁问题逐步扩展到对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纠正和清理。与此同时,加大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力度。2003年以来,共立查科以下干部、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xx起,占全市案件总数的94%。其中,涉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xx起,占案件总数的89%。下一步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要向制度化发展。
    四、坚持把协助党委抓党风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努力促进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立足于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促进齐抓共管。近几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协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既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责任,又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从当前情势看,应注意克服两种情绪,一种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是推进改革和源头治理的主体,纪委过多地组织协调,手伸得太长,怕引起误解;另一种认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和源头治理工作涉及领域广,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不想也不愿积极组织协调。对此,应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充分认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法定职责,并不存在该抓不该抓的问题。不抓是失职,抓得不好是不称职。因此,今后应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重大改革工作中去,增强组织协调的力度,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五、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水平和能力
    近年来,我们着眼于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先进性,按照提高理解领会力、创新发展力、决策执行力、团结战斗力和拒腐免疫力“五力”的要求,以打造“活力型”机关为目标,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法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纪检监察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的能力不断提高。一是注重学习,强素质增活力。按照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我们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扎扎实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准确理解把握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意图,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始终与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同心、同音、同步、同干,合智、合谋、合力、合拍。二是以人为本,选人才注活力。建立起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赛选”机制,注重党性、悟性、可靠性“三性”,强调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不误事、不坏事“六事”,坚持干中辨才,火中试金,赛中选马,进一步加大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竞争上岗的力度,从200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流、提拔干部416人次,市纪委、监察局将派出派驻机构从23个发展到42个,在全市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使用、交流的良性“大循环”,改善了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都显著增强。三是锐意探索,谋创新激活力。坚定不移地把创新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动力,充分发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破“空”排“难”,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这几年,我们创新和落实了“六六三”的总体工作思路;创新和落实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规划;创新和落实了机关提速提效的工作机制;创新和落实了廉洁勤政效能效率综合考核等管理模式;创新和落实了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大框架”和队伍建设“大循环”格局;创新和落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五带头、十不准”的要求,等等。工作境界、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又有了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