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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县实施民主治村“五监督”
作者:研究室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11-04-16 11:52:08

 

  滨州市沾化县针对农村村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全县行政村大力实施村务运行“五监督”,做到了对村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主治村,促进民主管理,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审核监督”,靠前规范村务。过去各村委处理村务,多数是被动的,发现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处理方法一般是传统性的做法,要么一刀切,要么各行其是,既不规范又显得零乱。今年以来,各行政村实行村务公开表制度,村务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后,填写《村务公开表》,报各乡镇经管站审批,统一标准,规范办理程序。
  二是实行“公示监督”,堵塞决策漏洞。各行政村将初步实行方案用乡镇政府统一印制的公示榜向全体村民公示至少3天。过去在处理村务时,主要由少数主要村干部商量就决定了,处理内容和结果大多数群众不知情。村务公示3天的做法,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也为群众了解情况提出合理意见提供了时间。
  三是实行“咨询监督”,争取群众意见。在处理村务或者出台一个规定,或者对某项事情进行处理时,在公布3天以后,再由乡镇包村干部主持村务咨询会,面对面地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村务,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纳入决策参考,有效避免了决策失误。
  四是实行“事中监督”,防止过程走样。根据群众意见修订完善的工作方案,由乡镇包村干部进行具体督导落实,村两委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改变过去村两委拿出意见后,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出现政策走样、违背群众意愿的现象,保证了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
  五是实行“事后监督”,保证首尾一致。村务实施结束后,村两委将村务办理情况,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由负责监督此项工作的乡镇包村干部签字后,报乡镇村务全程民主监督工作小组备案,并在村公开栏内张贴公开,让群众了解村务处理过程和结果,当村务管理的明白人。(沾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