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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科学发展强化执法监察
作者:执法监察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3-11 17:31:53

    2007年,滨州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先后牵头组织或者配合参与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清理、专项整治、专项行动55项,查处违纪违规资金505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7万元,纠正退还违法违纪资金286万元,追缴入库资金198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通报批评7个,做出监察决定44个,提出监察建议51件,协助建章立制190项,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去年以来,为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我市贯彻落实,市监察局按照监察厅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会同市国土资源局采取联合督查、联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联合问责等方式,深入推进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以及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86宗404.967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29.2182公顷),收回土地123.5947公顷,收缴罚款8061.63万元,给予27人党纪处分,34人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35人。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近年来,市监察局连续参与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整治重点污染产业和污染区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会同环保部门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通过明查暗访、跟踪督办、检查验收等有效措施推进挂牌问题的整改整治。还牵头组织对“环保土政策”开展清理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抽查,主要是对照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四个清理重点”,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同时,督促各级监察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对城市污水处理和节水工作进行了督察和暗访,对市、县区2007年以来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责任人员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在监督的过程中,突出招标投标、资金拨付、设计变更、拆迁补偿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招标投标环节,会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严查责任事故促安全发展

    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以来,市监察机关先后对3起涉及行政管理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对“8.19”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配合省监察厅进行立案查处,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查找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薄弱环节。检查中,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和督促解决,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实效,有效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紧贴政府工作中心、紧贴经济建设一线的优势,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化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各级监察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主线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同建设等部门对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执法监察,对建筑企业养老金征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市各县(区)墙改与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们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平稳和好转。继续巩固“四个坚决纠正”专项检查成果,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科学发展观在我市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