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组织对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勤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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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东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4-11 10: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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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和勤政效能建设综合考核的意见》(滨发[2007]26号)文件要求,自2007年12月8日至12月27日,市考核办组织对全市六县两区及113个市直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勤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
整个考核本着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勤政效能建设的真实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约束作用,更好地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作指导转变,努力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来进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考核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又考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既考核反腐倡廉建设,又考核勤政效能建设,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特别是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节能减排等情况纳入到考核指标,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的思路和要求。 (二)突出社会事业。综合考核把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情况纳入考核,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涉及教育、就业、卫生等方面的“13”件实事以及解决城乡家庭零就业情况、药品安全等情况都列为考核指标。 (三)突出干事创业。为客观体现各级各部门“拼搏07、再创佳绩”和干事创业的实际情况,对100项重点工作、招商引资、创建文明城市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定量或定性评价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员和领导干部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突出惩防并举。整个考核包括了反腐倡廉教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既考核惩治腐败的情况、又考核预防腐败的情况,更好地促进了我市的惩防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突出群众公认。综合考核注重群众评价,特别是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执法类、公共服务类单位,加大了群众满意度所占分值。在考核指标的设定上,也强化了民意指标,并在社会评议票中设计了征求意见建议栏,许多群众对此表示欢迎,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分类梳理,向有关单位逐一进行反馈。通过这些方式,更充分体现了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