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取得初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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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纪委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下旬至6月底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用公款支付个人话费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统计,全市共清理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68部,收回话费16530元,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其中,60部已停机,8部转给个人。
通过清理,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在我市不很突出,但也不容忽视,为巩固清理成果,从源头上预防此类问题发生,对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作出了纪律规定,并建立了长效预防机制。 (一)对单位隐瞒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同号使用、用公款支付个人话费情况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通信资费支出情况的审核监督,对用公款支付个人“小灵通”费用的,一律不予报销,并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三)各级电信部门要严禁办理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同号使用的手续;确因工作需要办理的,由单位纪检机构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市纪委党风室备案。 (四)凡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配备通讯工具,或通过其他方式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公款报销的,一律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