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级领导班子廉政承诺(四)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8-08 10:25:52 |
|
滨州市油区工作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我办领导班子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社会各界和本办干部职工的监督。
一、认真贯彻市委“转变作风清廉实干,创新观念科学发展”的要求,大力倡树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行为和作风。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人人廉洁从政、凡事求真务实。
三、严格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程序处理油地关系,决不滥用权力,严防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坚决防止跑官要官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查处并记录在案决不重用。
五、坚决反对并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超占多占住房;超标准配备使用小轿车等各种以权谋私行为。
六、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以公务接待、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搞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七、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效能效率,积极配合公安和油田实施油区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涉油犯罪,维护好油区治安和生产秩序。
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有关制度,并将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和及时上报并公示。
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廉政规定,实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人民防空工作两手抓,做到同时谋划,同时部署。
二、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中,领导班子做到率先垂范,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同时严格要求领导班子的配偶、子女,做到不违纪、不违规。
三、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勤政廉明,严格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要交心、补台,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四、加强人防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其做到公道正派、求真务实、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再提升。
五、增强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本单位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能自觉以大局为重,为广大投资者服务、引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决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围绕发展
,
服务大局,团结协作,创业争先,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
二、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和班子团结,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防止滥用职权,不收送钱物、不谋取私利,不利用监管职能在企业参股入股、摊派费用或从事中介活动;管好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领导影响办私事、谋私利。
四、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
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端正,情趣健康,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
敢抓敢管,作出表率,带好队伍,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滨州市规划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深入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强化组织和群众监督力度,市规划局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如下八项廉政承诺
: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局干部进行遵
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行政许
可法》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
和程序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杜绝利用职权擅自插手、干预、
打招呼、批条子,严禁口头承诺、严禁无故超时限拖延。
三、坚持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凡
人事任免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禁
"
跑官要官
"
。
四、在执行公务中,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和安
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在银行多头开户和私设
“小金库”,不用公款购买个儿商业保险,不拖欠公款或利
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及他人谋利。
六、积极倡导先进文化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参加和支
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
七、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强化组织监督力度。
八、加大违诺追究。对检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局党组设立举报电话
( 3186516 )
,受理对违反廉洁承诺行为的举报,及时查处违诺行为。
滨州市新闻出版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市新闻出版局领导班子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廉政承诺,敬请监督: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荣辱观。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宪法和行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新闻出版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管好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企业,坚持不懈地抓好“扫黄打非”工作。
三、自觉改进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树立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良服务,努力促进新闻出版事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四、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责任分工,恪尽职守,敢于负责,认真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重要工作安排,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六、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从领导班子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勤政,不接受任何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滨州市信息产业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规范市信息产业局班子成员的领导行为,促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市信息产业局班子向全市干部群众做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带头做好,以身作则,尤其不利用权力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标
、人员调动等活动。
二、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凡是向市信息产业局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三、坚决拒收钱物和有价证券,凡是给市信息产业局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的人严肃批评教育,拒绝不了的立即上缴组织,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记录在案。
四、实施“阳光工程”,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及出台的决定、决议,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五、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市信息产业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并坚决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
以上承诺,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滨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强化组织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在廉洁从政中的表率作用,按照上级关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的指示精神,特向社会作出以下五项廉政承诺:
一、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围绕发展、服务发展,团结协作、创业争先,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良服务,以勤政造福于民,以优政服务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二、遵纪守法,规范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依章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树立从政新风尚。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决不利用职权在资产管理、建设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谋取任何私利,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
五、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为党为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以上承诺,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绝不滥用职权,绝不徇私枉法,绝不搞以权谋私。
二、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
,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得”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绝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和参加娱乐活动,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决不泄露审判秘密,绝不向下属干警施加不当影响。
四、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绝不封官许愿,绝不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并按规定作出处理。
六、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绝不参与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和声誉、与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七、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绝不借婚丧嫁娶、生日节庆之机收敛钱财。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法院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公正执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承诺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坚决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全力推进滨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三、坚持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决不参加公款高档消费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决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送礼以及其他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检察官法》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坚决抵制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五、严肃法纪,公正执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诉讼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加强“和谐滨州”建设,为滨州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市院领导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决不允许院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在领导干部建设方面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带头遵守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从严治检,落实“一岗双责”。
八、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利用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谋取私利等案件,保证检察权的正确使用,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滨州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总工会领导班子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清廉实干,创新观念科学发展”的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诚恳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上述公开承诺进行监督。
共青团滨州市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
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廉政规定,实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共青团工作两手抓,做到同时谋划,同时部署。
二、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做到自我严要求的同时,还要严格要求配偶,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及从业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违规、不违纪。
三、
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勤政廉明,严格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间要交心、补台,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四、
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奖惩。使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廉洁从政,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全市共青团工作再上新水平。
滨州市妇女联合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妇联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政治纪律,带头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做到不越权,不滥用职权,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用好的作风选人,公道正派用人。
四、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不搞超标准接待,不参与以任何形式由服务对象或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
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以上承诺请全市妇联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滨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加强市文联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滨州市文联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郑重承诺: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尊重文艺规律,繁荣我市文学艺术事业。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严守政治纪律,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开拓创新。
四、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精心维护班子的团结,不断增强市文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杜绝干部选用上的不正之风。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文联机关组织建设,特别是县区文联和各协会组织建设,增强文联的活力,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滨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滨州市科协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五项廉政承诺: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以法办事,按规办事,秉公办事。
二、带头严格遵纪守法,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良服务。
三、带头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办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做到公道正派用人。
四、坚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拒收钱物,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谋私利。
五、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滨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领导班子勤政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依法依纪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市社科联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践行“八不”:
1
、绝不以权谋私;
2
、决不违法违纪;
3
、决不行贿受贿;
4
、决不跑官要官;
5
、决不涉及黄赌毒;
6
、决不让身边人、家中人享有特权;
7
、决不挥霍贪占公款;
8
、决不搞学术腐败。
二、坚持勤政勤为,努力实现“五要”:
1
、要勇于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理论服务职能,更多深入研究管用理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2
、要更好地贴近中心,充分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多建跨越发展之言,多谋科学发展之策,自觉服务于“拼搏
2007
”工作大局;
3
、要始终充满工作激情,充分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创新理论服务方式,努力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市社科联;
4
、要努力提高执行力,创造性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5
、要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真诚欢迎市社科联全体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执行。
滨州市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我会领导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向社会做出承诺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落实和发扬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矢志不渝的为党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二、坚持党性,加强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严于律己,带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利益观,防范诱惑,抵御腐蚀,不贪、不奢、不乱、不邪、作风端正,情操高尚,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跑官要官的现象发生。
四、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秉着对党负责、对家庭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不允许其以领导班子成员的名义或利用领导班子成员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共同与社会上一切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活动,发挥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根据滨办发电〔
2007
〕
67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认真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会实际,特做廉政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一把手”要带头讲民主,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
四、坚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不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
五、本单位干部职工婚丧事宜不大操大办,不动用公车。
六、不赠送和使用各种代币券、购物卡。
七、继续实行“三费”审批制度,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公务接待坚持规定标准,领导干部不参加公款消费的宴请,不到下属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八、不参与赌博,不进营业性娱乐场所。
九、切实端正思想作风,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维方式和“懒、散、软”的思想状况,坚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十、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突出解决好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等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中共滨州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校委领导班子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党校工作全局,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委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党校姓“党”。充分发挥党校在教育培训干部方面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以学习传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己任,确保理论教学无“杂音”,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廉政建设的坚定性,把党校建设成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教育阵地。
四、坚持公开公正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德、能、勤、绩各方面综合考察选拔干部。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五、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尤其要在“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方面做出表率,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校委班子分工和职权界定,各负其责,敢抓敢管,勇于承担责任。
七、切实加强党校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接受审计、监察、法制等部门的依法监督。
滨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的部署,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特作如下廉政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廉政规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垂范,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史工作两手抓,做到同时部署、同时考核。
三、
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勤政廉明,严格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间要交心、补台,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四、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决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决不利用职权接受礼品馈赠。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违规、不违纪。
五、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和大吃大喝。
六、按照“三性”、“五力”、“六事”的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滨州日报社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增强大局意识、阵地意识,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二、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拒绝有偿新闻,端正采编工作作风。
三、坚持“两个务必”,倡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行为。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作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党性原则,刚正不阿,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五、领导干部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或利用其影响办私事、谋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滨州市档案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强化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领导班子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强化大局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着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方针。
二、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下大气力做好档案服务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
三、忠于党的事业,忠于滨州发展,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之风,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全市档案事业推向前进。
四、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拒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
五、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对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六、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局馆工作人员。决不允许领导亲属和局馆工作人员利用领导的名义和工作职能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告知市档案局办公室。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滨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郑重承诺:
一、坚决拒收钱物。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对所给的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要坚决拒收;对有关单位所赠送的物品,要全部登记在案,交财务部门处理,贵重物品一律上缴组织。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班子成员决不跑官要官,并且要对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提拔,还要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三、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打着市老龄委办公室领导的旗号或利用其影响办私事、谋私利,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请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同志。
四、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绝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更优惠的政策和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要做出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杜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不贪污、不受贿,不参与赌博、经商等活动。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肃政治纪律,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决不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廉洁勤政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坚决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三、坚决拒收钱物,管好身边人员。凡是给局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慨拒收,并进行严肃批评;参加涉外活动时难以拒收的礼品,一律交市局纪委处理,并说明来源。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领导班子成员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招聘等问题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跑官要官。
五、坚持阳光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手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在所分管的项目中安排亲属和使用亲属的机械设备等问题的发生。
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胡总书记提倡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提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
七、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把文明服务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相结合,以规范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路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