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级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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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8-08 10:2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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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在统战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创造性地开展全市统战工作。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维护团结稳定,带头遵纪守法,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党外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社会新阶层代表人士、特别是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共谋滨州发展大计。
四、坚持廉洁奉公。抓好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规党法和各项廉洁勤政规定,不接受任何不当钱物和有价证券,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五、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作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郑重承诺:
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肃政治纪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决不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勤政造福于民。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敢抓敢管,公开透明,恪尽职守,作好表率,带好队伍,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坚决做到廉洁奉公,不但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始终保持在政治上清醒,在经济上清楚,在生活上清白。
四、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倡树苦干实干之风,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倡树优质服务之风,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尽心竭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好务。倡树创新之风,推进政法综治工作开展,为全市的平安、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倡树勇攀新高之风,坚持高标准定位、高境界追求,使政法综治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中共滨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就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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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服务意识。围绕全市超越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决策咨询职责。明确任务,忠于职守,加强学习,增强悟性,勤奋工作,服务决策,努力做到“出精品、当高参”。始终坚持牢记宗旨,立党为公,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富,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二、强化求实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在本职工作中,亲历亲为亲感,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反映实际、服务决策。
三、强化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坚决拒收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加强政研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亲属子女,不允许其利用领导成员的名义或影响谋取私利。
四、强化纪律观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严格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程序,坚持政策,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道用人。严格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坚决维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
五、强化荣辱观念。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培育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奢侈浪费,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和变相赌博活动,自觉防范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高尚的情操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以上承诺,请上级组织、政研室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执行。
中共滨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强化组织和群众监督力度,滨州市委台办领导班子集体郑重承诺: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对台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对台工作和滨州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勤政廉明,严格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间要交心、补台,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三、坚决拒收钱物。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坚决拒收所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对台胞、台商所赠物品全部登记在案,贵重物品一律上交组织。
四、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班子成员既不跑官要官,而且对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提拔,还要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五、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所属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打着市委台办领导的旗号或利用其影响办私事、谋私利,对此类现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告知我办领导同志。
六、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决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维护在滨台胞、台商和台属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台办领导班子要做出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杜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不贪污、不受贿,不参与赌博、经商等活动。坚持原则,刚正不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以上承诺,全体班子成员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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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加以监督。
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市信访局领导班子郑重承诺:
一、坚持为民执政。始终牢记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树立信访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情系信访群众,努力为信访群众说话办事,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营造信访窗口良好形象。
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监督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决不做假公济私、损人利己的事,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三、坚持集体理政。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分工负责,实行集体管理。凡涉及我局的重大决策、资金使用、人事安排,均经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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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良好机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按程序办事,决不越权,决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坚持从严治政。认真组织实施切合信访工作特点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严格制度约束,坚持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打着领导的旗号或利用领导影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共滨州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郑重承诺:
一、坚决同党中央与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肃政治纪律,维护团结稳定,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提拔,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对违纪者严肃处理。
四、坚持依法依纪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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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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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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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拒收钱物。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公、廉、勤、能、实”的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中共滨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六项廉政承诺: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考核、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贯彻各类法规纪律,依法从政、依法行政。
二、带头严格遵纪守法和执行市委、市纪委及工委自身制定的各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良服务。
三、带头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按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办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用人。
四、坚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拒收钱物,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谋私利。
五、坚持办事公开,特别是在重大财务支出、党费支出、干部提拔、发展党员等重要工作,坚持按章办事、集体讨论、集体审议的制度。
六、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敢抓敢管。
中共滨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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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维护市委权威,维护团结稳定,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持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对给领导班子成员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者一律拒收,并提出严肃批评。
四、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向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推荐、不提拔,同时要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对违纪者严肃处理。
五、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如下廉政承诺: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珍惜并正确运用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持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用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凡是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注意观察,决不重用。
四、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领导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打着发改委领导的旗号,利用领导名义或职务上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一经发现,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告知领导本人和发改委办公室。
五、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决不滥用职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基层、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监督。
六、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做好表率,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七、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滨州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树立物价良好形象。
二、坚持用“三性”“五力”“六事”要求干部,建立健全激励鞭策机制,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要表扬奖励提拔重用,对误事、坏事、出事的,要批评教育直至调离,保证干部职工一门心思干工作,积极主动抓落实,开拓创新求实效,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为“全力拼搏
2007
、科学发展再创佳绩”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
三、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过好金钱关、美色关、权力关、亲情关、交友关,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得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做到“不失误”、“不失控”、“不失察”、“不失格”,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到其他单位“化缘”、要钱、要物。
四、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提拔任用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执法”。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敢抓敢管,不讲情面,杜绝一切腐败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职权界限,各负其责,敢抓敢管,勇于承担责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的重大损失,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六、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群众路线,实行政务公开。管好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决不允许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班子成员都要自觉接受和服从纪检、审计、监察、法制部门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自觉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使经贸委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领导班子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经委党委研究,决定作出经贸委领导班子成员五条廉政承诺: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有关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带头树立大局意识,带头高效率工作
二、决不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凡下属单位或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送的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一概不接收。确实拒收不了的,要及时送交委机关办公室。对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严重者,要追究其责任。
三、决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培养、选拔、任用干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四、决不违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去做,坚持做到廉洁奉公,一尘不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坚持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和子女。坚持带头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廉洁自律、保持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五、决不违纪违法。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凡要求别人要做到的,自己必须带头首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能做的事情,自己决不去做。当好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决不以权谋私。坚持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做到不贪、不占、不腐,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彻底克服“利已主义”。
以上承诺,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严格监督。
滨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按照两个《条例》和市委的规定和要求,市国资委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做到对企业监管和服务并重,凡是企业报批的事项,确保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进一步提速提效,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决拒收钱物。坚持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凡是给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办公室
,
登记备查。
三、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决不滥用职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国资委监管企业及机关人员向委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一律不推荐、不提拔。
五、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决不允许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旗号、利用领导的名义和影响办私事、谋私利。有关单位和企业一经发现,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告知委领导和办公室。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敢抓敢管,作好表率。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决不从中干预、阻拦、干涉,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滨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坚持依法规范管理行政行为。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行为,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在人事调配、职称评定、招生收费、资金调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等方面依法依纪依章执行,决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到用权不谋私利,行职不徇私情,坚决拒收和上交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
三、坚决抵制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教育系统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制以及任用公示制,坚持选好人、用好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保持全市教育持续、健康、领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严格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市教育局领导的旗号在人事调配、招生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产租赁等方面办私事、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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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发现严肃批评,并坚决纠正。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教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带头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滨州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持正确地理论导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出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规定,坚持从自身做起,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情。
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遵守党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两个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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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的建议和批评,更好地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奉公,清正为民,落实一岗双责,敢抓敢管,作好表率,坚决拒收一切钱物,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求真务实,决不越权,决不滥用职权。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肃政治纪律,不搞“一言堂”,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凡涉及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时,组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六、严格程序,秉公办事,公开透明,不徇私情。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实行“三权”分离,坚决不搞人情项目。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建设,坚持市场机制运营,
坚持“阳光作业”。
七、深化改革,推进机关提速提效。精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建设高效、为民的服务机关。
八、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利用领导名义和影响办私事、谋私利。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和局办公室报告。
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诚恳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公开承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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