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级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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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7-08-08 10:2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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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城区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努力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区委班子在廉洁从政中的表率作用,区委常委特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一切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团结协作、创业争先,带领全区人民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以勤政造福于民,以优政服务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二、遵纪守法,规范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依章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凡向区委常委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提拔,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对违纪者严肃处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打着区委领导的旗号或利用区委领导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一经发现,及时向领导同志或区委办公室报告。坚决管好分管区域、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决不利用职权在土地出让、建设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谋取任何私利,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
五、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平常工作生活中,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家中婚丧嫁娶事宜,一律不得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以上承诺,请全区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滨城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政府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做出五项廉政承诺:
一、坚持权为民用、执政为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坚持公正公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认真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廉洁奉公、厉行节俭。牢记“两个务必”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四、坚持公道正派、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班子团结,努力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对上级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带头抓落实、抓执行,带头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坚持恪尽职守、务实高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察实情、讲实事、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效率,以高效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中共惠民县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县委班子自身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惠民县委领导班子作以下廉政承诺:
一、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党的宗旨,坚决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严格约束和规范行为,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权谋私;不违反规定收送礼品;不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营活动;不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中大操大办,更不借机敛财。严肃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非法利益。
三、坚持干事创业用人导向。以科学发展论英雄、凭富民实绩用干部,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识别干部,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推进一线发现、培养、考察、选拔干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
四、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办事业。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教育、制度和监督的责任,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以上承诺,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惠民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持依法从政,严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是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坚决拒收,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四、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打着领导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无论何人,都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向领导同志和县政府办公室报告。
五、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为跑官、要官者说情。凡遇到跑官、要官的,坚决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人事、组织等有关部门记录在案,不得重用。
中共阳信县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切实加强县委自身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县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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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腐者惩”的用人机制,对跑官要官者坚决拒绝并严肃批评教育。
二、坚决拒收钱财和有价证券。凡是向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纪检机关记录在案,并由纪检机关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三、坚决反对和防止以权谋私。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县委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以县委领导名义办私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的,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概拒绝,并向领导同志或县委报告。
四、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滥用权力。
五、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公仆本色,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艰苦创业,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六、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以上承诺,请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严格监督。
阳信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执政为民,确保阳信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阳信县人民政府向全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一、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艰苦奋斗,加快发展;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二、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究质量,提高效益。严格行政许可,正确行使权力,不滥用权力。
三、自觉接受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司法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者推诿拖延、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的发生。
四、杜绝以权谋私。大额资金分配、物资采购及重大项目安排依法定程序进行听证、招标。绝不允许利用权力和影响干预土地转让、工程招标、产权交易等事项,全面实施“阳光操作”。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坚决打击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承诺,请全县各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中共无棣县委领导班子班子廉政承诺
一、正确行使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凡是向县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予推荐、不予提拔,还要严肃批评教育,违纪者严肃处理。
三、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县委常委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四、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凡以县委领导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领导同志或办公室报告。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以上承诺,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无棣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班子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打造廉洁、务实、阳光政府,县政府领导班子向全县人民作出以下四方面承诺:
一、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坚决拒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并当面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厉批评。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借用县政府领导名义、利用职务影响办私事、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告知县政府领导同志和县政府办公室。
二、任人唯贤,树立正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向县委推荐干部时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歪风,对跑官要官的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注意观察,不予重用。
三、规范用权,依法行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带头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按法律、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正确行使权力,决不越权,不滥用权力。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不干预、不打招呼、不说情。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等活动的监管,防止腐败滋生。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四、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为党为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力争发挥最大效益。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在办公设施、公务用车等方面不铺张、不攀比,带头树立从政新风尚。
中共沾化县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二、敢抓敢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三、清正廉洁,坚决刹住送钱送物歪风。凡是给县委常委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登记上交,并由有关部门对送钱物的人进行调查处理。
四、正确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好人,用好人。凡是向县委常委跑官要官的,要当面批评,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五、慎用权力,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影响干扰市场经济活动。决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物资采购、企业产权交易的正常运作。凡是插手干预的,不论是否谋私,都要严肃处理。
六、维护法纪,确保司法公正。决不干预司法机关公正办案。凡是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由有关部门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七、严格要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打着县委领导的旗号或以领导名义办私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利益。凡有违反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同志或县委办公室报告。
以上承诺,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严格监督。如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请向纪检监察机关据实反映,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绝不姑息。
沾化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班子各成员按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沾化发展。
二、坚决拒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凡是给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提出严肃批评,同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教育批评,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注意观察,决不重用。
四、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领导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打着县政府领导的旗号、利用领导名义和职务上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及时告知领导同志和县政府办公室。
五、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决不越权,决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决不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等活动。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敢抓敢管,作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不干预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打招呼,不说情,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中共博兴县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县委常委郑重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县委常委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凡是向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而且要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对违纪者严肃处理。
三、坚决拒收钱物。凡是向县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责成有关部门对送钱物的人调查处理。
四、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凡是以县委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领导同志或县委办公室报告。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抓敢管,作好表率,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县委常委诚恳希望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上述公开承诺进行监督。
博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带头遵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绝不越权,绝不滥用权力,绝不行政不作为。
二、坚持科学理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诚信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坚持民主执政。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和谐局面。在人权、事权、财权方面,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实施民主集中决定。
四、坚持从严治政。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肃政务纪律;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和职权界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
五、坚持廉洁从政。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车子、房子、通讯工具、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政务公开,提高各项工作决策的透明度,建设“阳光政府”。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实施内部监督。
中共邹平县委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决不滥用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肃政治纪律,带头遵纪守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凡是向县委常委跑官要官的,给于批评教育,对违纪者严肃处理。
三、坚持廉洁奉公。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凡是给县委常委送钱物的,一概拒收,对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并责成有关部门对送钱物的人调查处理。
四、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凡是以县委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律拒绝,严肃批评,并向领导同志或办公室报告。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邹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决拒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凡是给县政府领导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县纪委,并记录在案,严肃查处送钱送物的人。
二、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教育批评,不但不推荐,还要让组织部门记录在案,拟使用者,停止使用,注意观察;对买官卖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坚决制止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县政府领导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影响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四、坚决依法行政。县政府领导要正确行使权力,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决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五、坚决管好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凡是打着领导、领导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的,各乡镇、各部门要一概拒绝,并报县政府办公室。
六、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政府领导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起好表率作用;要认真履行职责,担起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坚决推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增大决策的透明度。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坚决做到执政为民。要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倡导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滨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净干事
(一)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根本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以权谋私、滥用权力。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委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决不利用职务上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物资采购、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和干部管理。同时,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利用领导影响谋取私利。
(三)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各班子成员作为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凡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事项、项目安置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自觉抵制跑官要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做到任人为贤。
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创新创业
(一)大兴学习之风。持之以恒地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市场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提升项目、土地、资本运作水平,增强驾驭市场经济和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切实做到勤学善思、学以致用。
(二)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少开会,开短会,发短文,聚精会神谋发展,集中精力抓落实。
(三)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讲实话、摸实情、办实事,做到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以落实促发展,以发展赢民心。
(四)培育良好的生活作风。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贪图享受,讲操守,重品行,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正确选择个人爱好,努力提高文化素养。
(五)改进领导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问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着力在听实话、察实情上下功夫,在抓重点、突难点上见实效。
班子成员将自觉遵守、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严肃党的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维护市委权威,带头维护团结稳定,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
二、发挥好职能作用。打造“忠诚服务”品牌,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好“三服务”工作。
三、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向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者,严肃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对违纪者严肃处理。
四、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作好表率,抓班子,带队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利用职务影响为家属、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办公室领导成员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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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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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拒绝的
,
立即上交组织
,
记录在案
,
并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送钱物者。
三、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办事
,
公道正派用人
,
不任人唯亲。对跑官要官的
,
严肃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
对违纪者严肃查处。
四、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决不允许其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
违者给予严肃查处。凡是领导家属、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名义办私事
,
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的
,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
,
并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
五、坚决依法依纪办事。带头遵纪守法
,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
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从事政务活动。认真履行职责
,
禁止以权压法
,
徇私枉法
;
决不越权和滥用职权
,
决不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的行政执法和经济活动
,
自觉接受监督。
六、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
敢抓敢管
,
做好表率。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
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费用
,
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不断加强办公室队伍自身建设
,
抓好班子
,
带好队伍
,
切实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事,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维护团结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决不滥用权力。
二、恪守公道正派,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持党性原则,恪守公道正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树立凭科学发展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不良风气,对向市委组织部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提拔,并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造成影响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或打击报复,不跑风漏气,不隐瞒、歪曲干部考察和调查中掌握的重要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
四、努力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创新干部考察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字当头,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管好机关工作人员,倡树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公道正派良好形象;不插手有碍公正的经营性交易,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宣传业务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党纪党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党性观念和践行“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坚定性,筑牢拒腐防线,提高驾驭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
二、遵纪守法,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特别是在宣传思想工作领域评先树优和新闻、政工职称评审以及文明单位评选命名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恪守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为全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艰苦朴素,切实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五、勤政为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按照“三性”、“五力”、“六事”要求培养和使用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三贴近”原则,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团结带领全市宣传思想战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思想保证和文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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