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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风室 文章来源:滨纪办发[2008]7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4-30 17:13:43
市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滨发[2008]4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各责任制牵头部门要对照滨发[2008]4号文件规定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分工(具体责任要明确到承办科室,落实到人),于5月10前报市纪委党风室(市政大楼10楼1001房间),电子邮箱:bzjwdfs@126.com,联系电话:3163212。
    2、为迎接好省委将于7、8月份对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的检查考核,拟于6月份召开市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部门工作调度会,请各牵头部门尽早做好准备。
    3、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的落实情况将作为评价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指标,列入年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和勤政效能建设情况综合考核。
    附: 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
                            中共滨州市纪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