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会议室内,滨州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正在就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题研讨。
为尽快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短板,近日市财政局批复了抗疫特别国债,涉及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改建项目、鲁北传染病防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门诊医技呼吸道传染性病房楼项目、市中心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房楼改建项目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提升项目4个项目。会上,市卫健委党组成员、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叶桂琴强调,要严格按照《滨州市纪委监委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要求,既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压实相关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用好抗疫特别国债,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短板,确保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始终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加强对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国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项目批复后,第一时间主动约谈市卫健委分管主任和承办科室负责人,详细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和推进计划;督促相关单位将项目部署情况提交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领导专班,强化关口前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好资金管理使用关;充分发挥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力量,针对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开展定期调度,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